紫砂壶款识是鉴定年代及制壶者姓名的重要佐证
每一把紫砂壶都会在底部刻上它的款识,也就是制壶人的印章,其实这就像签名一样。但是每个作家的款识都是不一样的,各有各的特点,年代不同,款识也有不一样的特点的。
紫砂陶(壶)每件作品一般多为一人完成,故多用印记,其时代风格和艺术特征区别不明显。因此,历史上一直以印记的真伪来判别紫砂作者的真伪。
存世的历代紫砂器,见诸实物的是明万历年间的紫砂名匠时大彬制紫砂壶。自时大彬始,至清、民国及当代的紫砂器,其印鉴款识的表现方法有两种:
1、胎体:刀刻、印章钤印;
2、彩釉:釉上彩。
明代流行刀刻款识,由于使用的刀具和刀法不同,出现了两种不同效果的款识:一种是等线体字,例如“玉香斋”三个字(见《龙语》),每个字的笔划粗细基本一致。
另一种是有书法韵味的楷书或行书体款识。例如福建省漳浦县盘陀乡出土的鼎足圆壶,壶底有“时大彬制”四个楷书字款。
明末清初,在印章款识出现后,仍有一部分人继续用刀刻划署款,同时并用钤印,如惠孟臣、陈鸣远。陈鸣远是紫砂器刻划钤印转换时期的代表人物,他不仅用刻划方式署款留名,也使用印章。刻划款主要用在紫砂器腹、底部,印章主要用于壶盖内、壶底等部位。印文主要内容有“陈鸣远制”、“陈”、“鸣远”、“鹤 ”、“隈 ”等。
以刀刻署款必须有书法基础或较高的悟性,而一般工匠很难达到。刻款麻烦,速度慢,不适应商品生产的要求,因此它逐渐让位于印鉴。
印模是艺人们按照既定文字与图案预先刻制的模具,以代替竹刀在紫砂器胎体上留下印鉴。印章可以不断地重复使用,适应了批量生产的需要,也避免了同一个艺人在不同环境下受各种因素影响,使刻划的款识产生异变,给后人鉴赏带来不尽的困扰。印章有两种:一是图案印章,一是文字章;还有图文相结合的印章。
紫砂茗壶用印多为两方,一为底印,盖在壶底,多为四方形姓名章;一为盖印,用于盖内,多为体型小的名号印。有些茗壶,在壶的把脚下也用印,称为“脚印”。清代有不少作品有年号印,如“大清乾隆年制”一类印,还有用商号监制印的,如“吉德昌制”、“陈鼎和”等,此类印鉴民国时期颇多,这一时期款识多集中镌于盖上、盖内、壶底,成为当时流行趋势,用于壶盖上的印章款大多是这种商号款。在壶盖上镌款的茗壶一般都是普通茗壶,极少有精品佳作。
紫砂壶用款识作伪有两种方法,一种是真款假壶,此类大多为名家应酬或市场供不应求时,由学徒或他人代制,盖上自己的印章。还有前代名家的印章身后流传下来,为后人仿制冒真。另一种是假壶假款,此类作伪手法颇多。现代伪造者多是仿制假的印章或镌刻假的款识,如采用照相制版技术,用铜锌版制出印章。也有一些仿制者任意凭空臆造,须加辨识。